关于2022年第三批“蜗牛奖” 认定结果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市效能办聚焦民生幸福、营商环境、生态环保、助企纾困等领域,收集梳理了一批“蜗牛奖”问题线索,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8月3日,召开“蜗牛奖”认定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2022年第三批“蜗牛奖”,共7个事项,涉及7个部门(单位)。现通报如下。
5.被认定对象:兴化市戴窑镇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认定事由: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浮于表面、措施不力。
以上通报案例,反映了当前仍有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不勤,严重影响了全市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损害了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上述“蜗牛”为戒,以案促改、自查自纠,加快锻造知重负重、唯实唯勤的优良作风,为“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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