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兴化市委批准,兴化市纪委监委对兴化市戴南镇原二级主任科员陈长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陈长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滥用职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国家财产损失风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陈长荣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兴化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兴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长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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