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福建莆田、厦门、泉州等地来泰返泰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福建省莆田市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后,厦门市和泉州市也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请8月27日以来自福建省莆田市、8月30日以来自厦门市和泉州市来泰返泰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以上三地往返情况,对相关人员落实好健康管理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各地村(社区)要迅速排查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来泰返泰人员,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各类商超、宾馆、酒店、浴室、健身馆等公共场所,各交通场站、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各劳动密集型、服务型企业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查验进出人员健康码和行程卡,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或者行程卡异常人员,应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并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国内其他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泰返泰人员健康管理,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首问负责制,发现从福建莆田市、厦门市、泉州市和国内其他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泰返泰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在移交社区或集中隔离点前做好人员现场管理。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诊室)患者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必须留观。药房、诊所、村(社区)卫生中心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发热病人应立即按规定进行转诊。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应严格实名登记。
五、各部门(单位)、机构、经营场所等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附:市、各市(区)疾控机构应急和咨询电话 泰州市疾控中心 应急值班电话:0523-86393131 咨询电话:0523-86393120
靖江市疾控中心 应急值班电话:0523-80718199 咨询电话:0523-80718212
泰兴市疾控中心 应急值班电话:0523-87659363 咨询电话:0523-80962981
兴化市疾控中心 应急值班电话:0523-80791197 咨询电话:0523-80791378
海陵区疾控中心 应急值班电话:0523-86218713 咨询电话:0523-86233179
姜堰区疾控中心 应急值班电话:0523-88262267 咨询电话:0523-88262267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疾控中心 应急值班电话:0523-86960197 咨询电话:0523-8690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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