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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江苏省兴化市戴窑镇个体零散税收代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戴田春被移送检察机关时,声泪俱下,“我在税务岗位工作十多年,本来有很好的前程,却因为盲目攀比、贪图享受,走上了邪路。”
今年2月,兴化市税务局针对发票作废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要求基层开展自查自纠。心怀鬼胎的戴田春感觉不妙,想方设法“补救”,但纸包不住火,其违纪违法问题最终浮出水面。
“你第一次侵吞税款的时候是怎么想的?”留置室内,调查组组长史存盛问道。
“我看到朋友用着最新的苹果手机,还时不时旅游、聚餐,我很羡慕……纠结了一阵子之后,我决定铤而走险试一试。”戴田春回答道。
“你是通过什么方式来侵吞税款的?”
“有些纳税人出于信任或嫌麻烦,直接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的方式把钱交给我,让我代缴税款,当天下午,我就利用税款结算前的空当,在税务系统中将已开具的票据进行作废处理,从而将税款占为己有。”
“你这样做,纳税人不会察觉吗?”
“我选择作废的主要是我代账企业的票据,选代账企业是为了行动方便,开票、记账、入账都是我一个人做,老板一般不会过问。”
“除了你代账的这几家公司外,有没有其他企业你也做过手脚?”
“没有了,肯定没有了。”
戴田春一口咬定,谈话一时陷入了僵局。
随着外围调查的深入,更多确凿的证据和事实摆在了戴田春面前,她不再抱有侥幸心理:“我害怕交代的金额越多,对我的处理会越重。实际上,我还会选一些不需要税收缴款书的企业来操作,他们只要有一联发票入账就行,整联发票和税收缴款书作废了他们也不知道,还以为税款我帮他们代缴了。”
“税务局只要看到作废的税收缴款书收回后,就认为是正常作废,税款无需缴纳,而不检查作废发票联次是否齐全,这样就给了戴田春可乘之机。如果纳税人通过POS机、扫码等方式将税款缴入国库或指定对公账户,戴田春就很难得逞。”史存盛介绍,2017年4月,戴田春第一次通过作废票据的方式贪污了某公司应缴税款7500.32元,尝到甜头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在近4年时间内,先后36次实施了贪污税款行为。
经查,2017年4月至2020年11月,戴田春利用负责开票及税收代征的职务之便,采取当日作废发票及税收缴款书等方式,先后36次贪污国家税款共计15万余元。最终,戴田春被开除党籍、解除人事关系,贪污款项全部上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相关问题,兴化市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市税务局进行整改,在全系统开展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堵塞制度漏洞,构建监管长效机制。(陈文伟 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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