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及周边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30日0时起全市诊所、门诊部恢复诊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诊疗服务的诊所、门诊部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培训、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 二、诊所、门诊部不得接诊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发现以上症状的患者,做到规范处置、闭环管理。 三、严格入口管理,对进入诊所、门诊部的人员要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四、分诊人员要掌握最新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并按要求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要推行预约诊疗、错时就诊,避免人员聚集。 五、配备适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每日做好环境、物表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并在显著位置做好防控知识宣传。 兴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202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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